聂明岩
    硕士生导师
  • 招生学科专业:
    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非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 职称:副教授
  • 所在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硕士生导师
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学历:德国科隆大学
办公地点:人文学院421
性别:
联系方式:niemingyan@nuaa.edu.cn
毕业院校:德国科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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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允许私人实体外空采矿立法对国际及国内法发展的影响
点击次数:
所属单位: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发表刊物:
西部法学评论
关键字:
外空采矿;国际空间法规解释;国内立法;私人空间活动;
摘要:
美国《外空资源探索与利用法案》于2015年通过后,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关于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规制外空资源开发的国际机制的讨论。但是,法案对国际及国内空间法律规制的潜在影响也值得探讨。该法案在国际层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外空条约》规定的基本原则的解释。而这些影响作用的产生完全可以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多边协定的方式或仅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实现。在国内方面,美国的行为会引来其他国家的模仿,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几个国家的类似立法足以为世界各国的私人实体从事相应的活动提供法律基础。《外空条约》针对外空采矿问题仅仅提供了几条模糊的或是不被普遍认同的原则性规定,而美国的《外空资源探索与利用法案》则清晰地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及义务,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很难排除《外空资源探索与利用法案》对国际及其他国家国内规则,包括空间活动的影响。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空间大国,我国一方面应该积极主导、参与国际社会关于外空资源开发立法的讨论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应加快航天立法进程,尽快建设成完整的航天法律规范体系。
是否译文:
发表时间:
2018-02-01
通讯作者:
聂明岩
发表时间:
2018-02-01
个人简介

2004.08-2008.07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08-2010.07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硕士学位,师从赵海峰教授

2010.09-2011.07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获投资欧洲项目硕士毕业证

2010.10-2016.06  德国科隆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国际著名空间法学家Stephan Hobe 教授

2016.09-2020.0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 讲师

2017.12-2018.12  德国科隆大学航空、空间与网络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2019.05-今       航空产业与政策法规研究中心(工信部智库)副研究员

2020.06-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

   

    主讲《民用航空法》《飞行法规》《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航天法》等课程。近年主要学术成果包括出版英文专著1部(德国LIT出版社2016)、中文专著1部(法律出版社2018),参编著作1部(《空间法评论7》常务副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8)在Space Policy,German Journal of Air and Space Law, Korean Journal of Air &Space Law and Policy, 《法律适用》《西部法学评论》《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黑龙江社会科学》《空间法学研究年刊》(中国空间法学会主办)《空间法评论》(哈尔滨工业大学主办)《空间法通讯》等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译文数十篇。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在研),校级科研项目3项(1项在研,2项已结题)。

        

备注:

      2010.09-2011.07,受欧洲委员会伊拉斯谟斯(Erasmus)奖学金资助在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UB)投资欧盟专业学习,获硕士项目毕业证。

      2011.10-2012.07,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资助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学习德语并获德语中级II毕业证书。

      2012.10-2016.03,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奖学金资助博士学习,资助期限为42个月。

      2017.12-2018.12,受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奖学金资助在德国科隆大学访学,资助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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