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副研究员
招生学科专业:
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非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学历:北京大学
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所在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电子邮箱:
扫描关注
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的正当性及版权归属
点击次数:
所属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发表刊物:编辑之友
关键字: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正当性;版权归属;
摘要: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保护具有文化、经济和技术上的正当性。在文化方面,这种保护可以增加知识学习的素材,拓展人类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激励人类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在经济方面,这种保护可以促进人工智能的开发以及维持版权市场的均衡竞争;在技术方面,这种保护符合版权法应对技术革新的一贯态度,并可以避免增加版权制度运行的成本。人工智能创作物由其产生过程所反映出来的特点,客观上符合"作品中心主义"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为其版权保护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从法律上的能力、责任以及公共政策考量的角度而言,相较于人工智能本身、人工智能设计者和使用者,将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归属于人工智能所有者是最佳的立法选择。
是否译文:否
发表时间:2018-07-05
通讯作者:李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