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宏(副院长)
  • 招生学科专业:
    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非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法学)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 【招收硕士研究生】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 职称:教授
  • 所在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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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职务:副院长
学历:南京大学
办公地点:人文学院311
联系方式:15050589296
毕业院校: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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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性权利”的文本解读及实践考察
点击次数:
所属单位: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发表刊物:
学术界
关键字:
历史性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国际习惯法;南海争端;
摘要:
《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文件,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历史性权利,但通过“历史性所有权”“历史性海湾”“历史性水域”等相关概念肯定了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在诸多国际国内司法实践中,历史性权利体现的非常直接、明确和具体。虽然历史性权利的文本规定与司法实践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二者的精神实质契合一致。历史性权利属于国家主权范畴,是“历史性的”权利,是一种正当的合法权利,其适用范围不限于海洋争端。历史性权利具备通例和法律确信两个核心要素,因而应当定位为国际习惯法。历史性权利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一国对涉案水域行使了管辖权,一国对涉案水域行使管辖权是公开的、明确的、连续的、长期的,其他国家尤其是相关国家对该国这种管辖行为进行了容忍。
是否译文:
发表时间:
2018-12-15
通讯作者:
高志宏
发表时间: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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